9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执行悬赏公告引起关注。
一是因为悬赏金额。申请执行人承诺,如果成功举报财产线索,帮助法院将涉案资金全部执行到位,举报人最高可获得2162万元的奖金。
二是因为被执行人之一李兆会是山西“前首富”。22岁时国外读大学时,其父非正常死亡,李兆会继承家业,一度风光无限,曾娶当红女明星。目前,李兆会名下已查不到可执行财产,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悬赏最高奖励2100余万元
9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发布了一则执行悬赏公告。
公告显示,本院执行的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与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鑫惠)、李兆会追偿权纠纷一案,海博鑫惠应支付美锦集团约2.16亿元和利息,李兆会对上述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
来源:上海一中院官方微信
法院称,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美锦集团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如下:
1、举报人提供李兆会下落并成功找到李兆会,美锦能源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万元,奖励金额在找到李兆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向举报人支付。
2、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上海一中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美锦能源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另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根据以上公告,如果成功提供举报财产线索,帮助法院将涉案资金全部执行到位,举报人最高可得高达2162万元的奖金。
上海一中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名下已无可执行财产
除最高悬赏金额较高外,本案引起关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被执行人之一李兆会为山西“前首富”,申请执行人美锦集团是A股上市公司美锦能源的控股股东。
据媒体公开报道,22岁仍在澳大利亚读书时,其父非正常死亡,李兆会随即继承家业。李兆会大力推行多元化经营,对投资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以海博鑫惠为平台活跃于资本市场。2010年,李兆会凭借100亿元的财富,位列胡润百富排名第85位,荣膺山西首富。
2010年,李兆会与演员车晓在山西举行婚礼;2012年,李兆会与演员车晓离婚。
回顾这则让李兆会登上悬赏令的案件,最早追溯至201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书显示,2013年1月10日,海博鑫惠与某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约定该银行向海博鑫惠提供最高5.2亿元的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从2013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9日。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该银行作为授信人,与美锦能源集团、李兆会等4名保证人分别签订了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范围包括:授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放贷。随后,海博鑫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被银行告上法庭。该案诉讼期间,作为保证人之一的美锦集团代为偿还银行本息共计2.16亿余元。
其后,因海博鑫惠未向美锦集团偿还上述代偿款,美锦集团将海博鑫惠公司和李兆会一起告上法庭。2017年3月15日,上海市一中院判决海博鑫惠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美锦集团支付代偿款本金2.16亿元及利息;被告李兆会对海博鑫惠上述确定的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两被告都没有履行判决,又因名下查不到可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至今。李兆会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兆会曾担任法人代表或董事长等职位的五家公司目前全部处于注销或吊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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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